主观法律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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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,应当提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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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书: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、发明人姓名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、地址等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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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:清楚、完整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,并附必要附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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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简要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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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要求书:依据说明书,限定专利保护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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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,申请人应当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,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,应当陈述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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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,应当提交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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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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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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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观设计简要说明
客观法律要求
《专利法》相关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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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: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,应当提交请求书、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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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: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,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,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,即行公布。申请人可以请求早日公布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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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: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,申请人可以提出实质审查请求;逾期不请求的,申请视为撤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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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九条: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驳回理由的,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发明专利权,发给发明专利证书,并予以登记和公告。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。
以上即为专利申请文件要求的法律规定。申请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文件,以保障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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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主权机构对发明创造成果授予的一种独占权利、
国家专利、
国家专利zl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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